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
英教发[2017]48号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权利,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适龄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各小学不得招收超低龄儿童入学。年满3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应到户籍所在地接受学前教育。 2、划片招生。根据学校布局和各自招生容量、生源分布、路网布局等情况,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片区,不准跨区域招生。 3、就近入学。温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园)。各学校(园)在安排本片区内户籍生源入学(园)后,如有空余学位,优先接收片区内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者子女以及进城务工有固定工作岗位职工子女就读。 4、免试入学。各义教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或面试,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入学条件或依据。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快慢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 5、限制择校生。在温泉城区无户口、无房产、无固定务工岗位人员的子女,原则上在原户籍地所在乡镇学校就读。在城区学校学位空余的情况下,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择校就读的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接受教育局及学校审批,才能入学就读。 6、控制大班额。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幼儿园小班平均班额25人,小学平均班额45人,初中平均班额50人。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秋季招生,幼儿园小班不能超过35人,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 二、招生范围 按照“就近划片、方便群众、合理规范、逐步完善”的原则,划定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 东门大桥以西,南门大桥以北,老南门大桥以东,三江源至纺织大厦至自来水公司接八角亭至土产接盛世嘉园小区。 2、温泉小学: 自来水公司往北的新街两侧至梦丝家大道,新街住房公积金中心至八角亭接土产公司往北,温泉镇北汤河村、西汤河村。 3、实验中学: 老城区居住的实验小学、温泉小学毕业生。 4、思源实验学校: 小学招收沿河西路、新医院、开发区、城西工业园、中央大道周边、温泉镇南冲畈村、花园村、叶坊村、西汤河村以及城区居住适龄学生。 初中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以及温泉城区、学校周边温泉镇附属村居住的适龄学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不再在全县范围内招生。 5.县直幼儿园: 东门大桥以西,南门大桥以北,老南门大桥以东,三江源至纺织大厦至自来水公司接八角亭至土产接盛世嘉园小区。 6.温泉小学幼儿园: 自来水公司往北的新街两侧至梦丝家大道,新街住房公积金中心至八角亭接土产公司往北老城区居民子女以及周边居住适龄儿童。 7、县直第二幼儿园: 新街(金石路)以西、开发区、城西工业园以及温泉镇周边村居住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8、温泉镇城区周边学校及附属幼儿园: 白石坳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学府路以南,老南门大桥以南,毕升大道两侧,建材市场至一里沙往南接318国道内居住以及服务片区村适龄子女。 莲花小学及附属幼儿园:东门大桥以东,学府路以北,园丁小区、莲花小区居住以及服务片区村适龄子女。 长冲中学:招收服务片区适龄少年,在学位有余额的情况下可以招收城区居住适龄少年就读。严格禁止招收温泉镇以外其他乡镇学生。 6、县特教学校: 面向全县招收聋、哑、残及智障儿童少年。 三、招生计划 1、实验小学:一年级400人。 2、温泉小学:一年级250人。 3、思源实验学校:一年级300人;七年级220人。 4、实验中学:七年级710人。 5.县直幼儿园:小班210人。 6.温泉小学附属幼儿园:小班100人。 7、县直第二幼儿园:小班200人(2018年春季招生)。 8.白石坳小学及附属幼儿园:一年级300人,幼儿园小班180人。 9.莲花小学及附属幼儿园:一年级200人,幼儿园小班120人。 10.长冲中学:七年级450人。 11、特教学校:20人。 四、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程序等信息,同时还应大力宣传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重要意义和择校生相关政策。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合理分流生源,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各项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招生程序,严明招生纪律,禁止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有偿招生、选拔性招生、招收借读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开学时间要按教育局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提前开学,提前报名。 3、加强责任追究。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局在开学前后要对各学校报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学籍关。对在招生工作中失职渎职、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进行通报,并取消相关人员和学校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英山县教育局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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