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全县中小学期末考试的通知 | ||||||||||||||||||||||||||||||||||||||||||||||||||||||||||||||
各中小学: 根据《英山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的精神,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督促各中小学全面开科开课,及时了解教学状况,加强教学管理,强化质量监控,经研究决定组织2017年春季全县中小学期末调考、统考、抽考。 现将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小学毕业考试
2、小学调考、抽考
3、初中调考、统考
二、有关教务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安排组织考试,不得擅自变更与调整。 2、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以乡镇、县直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小学毕业考试以乡镇中学为考点,实验小学、温泉小学在实验中学设考点,思源实验学校在本校设考点。调研考试实行交叉监考,集中阅卷,统一登分。 3、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试卷由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集中统一保管,考试前适当时间由监考老师领取直接进入教室,当面拆封。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密封,由监考教师送交试卷保管人员集中管理。 4、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 5、及时组织安排、抽调派出监考和阅卷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并切实做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6、切实做好分学校、分学科质量分析工作。 英山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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